38℃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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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 白晰娇嫩的熟妇身躯(1) 我和白洁温存了一番之后, 帮她穿上衣服当然过程中不免又是动手动脚的, 惹得她最后连连哀求我才放手。 回去的路上,我看着她的面上又开始端庄起来, 如果不是眉梢隐藏的一丝欢愉过后的春意谁能想象这么气质高贵的美丽女人, 在那身典雅入时的外装下刚才却是如此放荡呢。
快走近山里人家,我突然想起刑主任来, 就动了心思道: “你先进去, 我停一下再走。”
“嗯”白洁也没有多想,她以为我害怕两人一同进去惹人猜疑呢。
我又快速的朝来的路上走去,果然不出我所料, 她正背对着我坐在大石头上不知道在做什么。
我心中原本有几分忐忑, 但是想了想还cilook.cn是猛然在后边叫道: “刑姐, 你怎么在这里……?” “啊”她差点在石头上摔倒级亲 忙惊慌失措的转过头脸上一片煞白,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陈……陈昆, 你怎么……怎么来了?”她迅速的又背过头然后站起身子, 不知道在什么上摸索了一下然后才转身望着我。
“哦,我在山里人家找不到你,听说你出来了, 我害怕出事就来寻你,没有想到你竟然会在这里……怎么了, 你的脸上这么红是不是病了?”我忙“关切”的走上前去。
“不……你别过来。” 她突然大叫出声。
“刑姨,你怎么了?”我脸上一脸迷糊的模样。
“我……我没事,我没事,”她一连说了几个没事, 然后面色有些恢复正常 才开口说道: “我刚才……在竹林里转悠, 没有想到竟然迷路了转到这里累了,就在石头上……歇歇脚”她还没有说完, 脸上又开始红了起来相信也是想起刚才我和白洁的事情。
“哦,没事不要乱跑呀,山上不安全的。” 我面色不改的叮嘱道。
“我知道……我们快回去吧,估计时间也到了。” 她急急忙忙的从我身边走过,经过我身旁的时候, 我分明从她身上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而这股味道就是刚刚白洁时所拥有的。
“啪”我猛地的朝空中拍了一巴掌。
“啊──”刑姨被吓的失声惊呼,腿脚不由自主的踹蹬了出去, 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蒿草丛中。
她回头望着我有些心虚的问道: “怎么了?” “没什么, 刚才一只苍蝇想叮咬我!”我拍了拍手轻声说道。
“就一只苍蝇,用那么大的劲干什么。” 她的脸上红红,也不敢拿正眼看我。
“嘿嘿,那天你不也见到一个甲虫就吓得上蹿下跳吗?”我打趣道。
“不说了,”她没有再和我交谈下去,就这样逃也似的快步走了出去。
我和刑主任一前一后回到了山里人家,见导游正在等我们, 我赶忙笑着道歉解释自己刚才在竹林里迷向了, 然后又冲着不远处的白洁很暧昧地笑笑。 这种笑容别人不知道含意,白洁却觉得脸上直发烧。
顿时让她的身体又是一热,想起刚才在石板上的疯狂, 她就心中咚咚直跳忙转过头,不敢看我。
上山的途中刑姨倒是想和我说些什么,但是我却出奇的冷淡, 即使她有心的问我我也只是敷衍了事,基本上一句话就两三个字“嗯”“是呀”根本不给她深谈的机会。 我知道她心中一定很疑惑我为什么和白洁走了以后又返回来, 相信连她自己也不信我所谓的来找她那只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凭着女性的敏感,她觉察到我知道在山里人家自己偷窥的事情, 想到自己是一个长辈大身份竟然作出这样地事情 她心中就有些失去分寸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一路上也没有注意看沿途的风景只是皱着眉头思前想后, 患得患失想到老爷子交待的任务,自己又开始有几分踌躇。
终于在六点到时候登上了山顶,白玉山和别的山有所不同, 山顶开阔仿佛是被人用斧头横着砍掉一截,所以山顶也就修建了几座宾馆, 虽然因为地势的原因这些宾馆建的并不高,只有三层小楼, 但是掩盖在郁郁葱葱的竹林当中别有一番情趣。
导游刚要带着我们去宾馆住宿, 却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那边是干什么的, 这么热闹”众人纷纷转过头只见不远处一个石头桌子旁边, 围着一小圈人不住地叫嚷着什么。 看热闹是国人的本性,于是再也没有人听导游的劝告, 纷纷围了上去。
我也觉得好奇,跟着他们朝里边看去,原来是一个老者在写字, 只见老者挥笔疾书顷刻而就写成了一幅字,他旁边的桌子上也摊了两幅, 用水磨石压着一幅写的是“书山有路勤为径, 学海无涯苦作舟”另一幅则是“静坐长思己过 闲谈莫论他非”而他刚刚写下的那副字则二十块钱卖给了一个游客。
这时白洁也凑到我的跟前轻声说道: “字写的真好。” 因为这个时候人很乱,也并没有人会注意我们。
“我写的比他更好”我毫不谦虚的说道。
“胡说八道,吹牛也不看看地点。” 她显然不相信。
“嘿嘿,我要写好了你怎么做?”我小声凑到她的耳边吹了一口热气。
“什么怎么做?”白洁脸上红红的,忙把头转了几分。
“你要给我咬。” 我低声说道。
“咬什么”还没有等她明白过来, 我已经走到前面对着老者说道: “大爷, 我自己作诗自己写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块钱一张?” “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 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毛笔。
“不用”我推开毛笔,捋了捋袖子。
“不用毛笔?”不但老者糊涂,旁观的人也一头雾水。
“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汁, 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较长就像一个小刷子一般, 上高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一副张大千用胡子画画的场景, 心中觉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发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头脚趾头写字的。
当时我魏军这个小子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 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做的越新奇, 就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 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 但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出名。
当时我也想出出风头,于是魏军这个混蛋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 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闻名了,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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