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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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黄色的名贵跑车在黑暗中仍然是那么抢眼,还有辆仍然开动着引擎的七人车。我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看到地上七零八落的,散满了十多张超时泊车的告票。
…爱莎今次真的很「重手」!
两辆车子都是空的,七人车上的引擎虽然亮着,车门也打开了,但就是没有人。我顺手从车上取了枝金属的垒球棍,上次和那两个混混对峙时手无寸铁的吃尽了亏,今次我可不想重蹈覆辙了。
横巷里好像传来有微弱的人声,我蹑手蹑足的闪到巷口往内张望。啊!是他们了!
只见爱莎正被两个男子按在墙边,身上的制服髒兮兮的,还好像撕破了好几处。凌风那小子则叉着腰站在她面前,指着她的鼻子在臭骂:「你这个婆娘真的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连我你也敢惹?」
「你够胆便踫我一条头发,我担保你会后悔!」爱莎吐出一口涎沫,倔强地挣扎着,还想起脚踢人。
凌风轻易的避开了爱莎那一脚,还在她的小腹上回敬了一拳,把她打得弯下腰去。他随手夺去爱莎挂在腰带上的告票簿,把告票一张张的撕下来扔在她的脸上:「你这婆娘,竟然敢抄我的牌!今天就叫你后悔自己是个女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药,抛给他的手下:「喂她全吃下去!待会我先上,然后才让你们爽!」
「你敢!」爱莎又惊又怒。虽然努力的挣扎,但怎及两个大男人的气力。其中一个混混再在她肚子上补多一拳。她便软软的倒下了,终於还是被强喂下了药丸。
我急得满头大汗:以一对三,就算手中有武器我也没有甚么胜算。最要命的是我的手提电话在这紧要的时刻偏偏又没电了!我心中乱糟糟的。爱莎已在迷迷糊糊的呻吟着,那些混蛋不知喂她吃了些甚么药?
不能再等了…,看来只有硬踫了!
「你们两个先到巷口两边看着,我干完她后再叫你们「执手尾」!不过,那最少是半个钟头后的事了…。」凌风叱喝着两个手下,自己则急不及待的在解爱莎的衣服。
我看见其中一个染了金发的混混向着另一边的巷口走去,另一个却嘀咕着向着巷口这边走出来。
「真不公平…,次次也要我们「执二摊」。」那混混一边回头张望,一边小声的抱着怨。他从巷子中走出来后似乎打算走回车子上,我埋伏在车子后面,二话不说的便朝他的后脑一棍扑下去。他连发生了甚么事也不知道,便头破血流的扒在车子旁边昏厥了。
我马上扶着他让他慢慢的卧到地上,以免他跌倒或者撞在车边时发出响声。又脱下了他的风衣披在身上,然后把垒球棍藏在身后,蹑手蹑脚的慢慢走进小巷里.
「喂,你跑进来做甚么的?快死回去把风吧!」凌风回头望了望。但巷子里太暗了,我又把帽子压得低低的;他以为我还是他的手下,仍旧蹲着在脱爱莎的衣服。她的衬衣已经扒开了,裙子也被脱下了掉在地上,身上只剩下奶罩和内裤了。
我趁那小色狼低着头专心一致的在扯爱莎的衣服,悄悄的取出垒球棍,对准他的后脑便想一棍打下去。
「喂!你是谁?…你想做甚么?」那站在巷尾把风的另一个混混远远的看到我举高了垒球棍,马上高声的叫嚷起来。凌风那小子也算机警,登时醒觉了转身想闪开;但我那一棍已经打下去了。他才刚转面,我的棍已经迎面打下了,正正的打在他的脸上,把他打得喷着血的弹开几尺远.
我那一棍应该不是打得很重,但已经够他受了。
这时候站在巷尾的那一个混混已经开始飞奔上来了,我没有时间再对付凌风,只有随手把垒球棍扔向他;连随抱起半昏迷的爱莎,便马上掉头向着巷口那边飞跑出去。
「大佬!你满面都是血啊!怎么了?」我回头看见那混混扶起了正挣扎着想站起来的凌风,我那一棍似乎也没有扔中他。
凌风怒不可遏的尖声叫骂着:「那混蛋竟然…打断了我的鼻子…!我要杀了他!」
哎呀!真对不起!我可不是存心打破你讨饭的工具的,谁叫你自己把面孔凑上来了?
我跑到巷口,正在犹疑往那里逃?耳里却已经听到凌风和他手下追上来的脚步声了。我不及细想,随手把爱莎抛进那辆褓姆车,关上车门开车便走。这时凌风他们刚刚追出来;追着车子又打又踢的,但却阻止不了我把车开走了。从倒后镜中看到他们暴跳如雷的在街上追着,心中还在扑扑的狂跳着,这时我才懂得惊慌!
回头望望睡在后座的爱莎,她半梦半醒的不知在哼甚么?
对了!我该把她送到那里去?
我犹疑着是否应该报警?但凌风的后台「老实商人」的名字可不是玩的!今天我打了那臭小子一棍,不知会不会毁掉他赖以谋生的俊俏面孔?也即是砍断了他老闆的摇钱树…!
要是我的身份让他知道了的话,说不定会惨遭灭门啊!而且爱莎怎样?她虽然逃得过今晚,但以后也肯定会永无宁日了!
真失败!我怎么会这样冲动的!但是,刚才的情况,我又想不到有更好的办法了。
咦?倒后镜上一阵强光…,是…是凌风的黄色跑车!救命!这次麻烦了!
「过得了今晚才说罢!」我一咬牙,踩尽了油门. 七人车的引擎发出刺耳的怒吼,飞也似的冲上深夜中的公主道天桥,向着海底隧道的方向奔去。
我到现在才真正的体会到那些所谓名厂跑车的威力,我的七人车原本领先凌风的跑车一大段路的,但去到隧道口时,他已经差不多全追上来了。幸好深夜的红磡海底隧道还是一样的水泄不通。我们夹在车群中,始终隔了十多二十个车位。那小子还在胡乱响号的要人让路,但当然没有人会让给他了,有些人还故意的阻他几下。因此到离开隧道口转入湾仔区时,我们的距离又拉远了。
我在湾仔旧区的横街小巷间左穿右插,靠着记忆中「头文字D 」里面说的飘移转向技术,拐弯抹角的飞驰着。(说说罢了,其实我从不开快车,到现在也不明白甚么叫做「飘移」!)
幸好我以前曾经在这一区上过班,比较清楚附近街道的情况;好几次几乎被追上了,都是靠着突然转进些不显眼的小巷子中才避开了他们的追踪。
我又「吱」的一声拐了个超个九十度的急弯,趁着凌风的车开得太快驶过了头,转进了一条黑沉沉的横巷。一眼瞥见停泊在路边那一列汽车中间有个空位,马上扭尽軑的转了进去。我发誓,那绝对是我懂得驾车之来,泊「S 」位泊得最快、最漂亮的一次。
刚熄掉引擎关上车头灯俯低身,凌风的跑车已经「呼」一声转进了巷口,一阵风似的在我们旁边越过. 我待他的车子一转出横巷,便马上爬起身再次发动引擎,掉头往回走了。
我记起在半山我们公司有个未动工的地盆,那儿应该可以躲一躲。於是便把车子转上山,这样至少减少在大路遇上他们的机会。
怎知才过了金钟,在倒后镜中又见到那可恶的黄色跑车了。这小子也真聪明,竟然猜到我不敢走大路。没办法了,这里再没有支路可以让我转出去了!我唯有踩尽油门,希望可以捱到中环,那儿的横街窄巷是跑车的剋星!
可惜我始终不是「滕原拓海」,我的七人车也不是甚么「弯路之皇」;才转出了红棉道,我们已经被追贴了。凌风的跑车几乎贴着我的车尾,几次想超车都被我勉强用车子挡着;但接下来是下山的大直路,我的车可没他快…。今次真是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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