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平:一个奇葩事件折射的荒诞世界1、从道理和逻辑上说,这真是一个奇葩事件:上海一居民连续五年使用震楼器报复楼上的住户。这个消息来自官方媒体东方网,而不是那些不靠谱的自媒体,应该不是假的吧:在一幢居民楼里,502室住户与楼上602室早前发生矛盾,一怒之下使用震楼器骚扰对方,而且这一震就是五年,并且殃及整栋楼的居民。要知道,抗战才八年啊,是什么因素使得这一场本不该发生的事情持续五年之久?其间暴露的是我们社会中什么样的问题?
2、据报道,在楼下的攻击之下,602的女主人不得已搬离成为主要攻击目标的卧室,而在客厅里铺上了席梦思,晚上就睡在这里,而且在睡觉时还要使用耳塞。男主人则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搬出去住。楼内的其他居民也不得安宁:上班族因睡眠不好影响上班,孩子因休息不好没法好好学习。702住着的85岁老伯,五年里晚上睡不着只能白天打个盹。因为精神萎靡还摔了两跤,甚至摔断了5根肋骨。
3、令人感叹的是,这件事情居然是发生在中国发展水平与文明程度几乎最高的上海浦东新区。而且,在几年的时间里,居民曾多方反映,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居民们说,什么办法都试过了。上门沟通过、砸过门、报过警、拉过电、信访过、投诉过、打过官司、写过联名信、制定过楼组公约,但震楼者就是坚守不出拒不开门。而且在这几年中,民警不知道上门处置过多少次,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于是,为了减轻噪音的影响,楼内居民不得不常备各种耳塞。
4、这件事情,在很多环节上令人匪夷所思:原本是一对好邻居之间发生的本来可以处理好的琐事纠纷,导致一场持续五年的骚扰与冲突,并且达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程度;在骚扰与冲突中,甚至用上了专业化、功能强大的骚扰武器,而这些武器居然能在市场中通过正常的交易获得;本来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结果是殃及全楼的邻居,使不少邻居在几年的时间里无法正常生活,有人甚至付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代价;一个楼的居民,至少有几十户吧,居然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对此束手无策;而那些在WW中几乎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专业化机构,对此却也无能为力。
5、这里的每一个环节似乎都不可思议,而每一个不可思议都值得琢磨与推敲。因为这当中的每一个不可思议似乎都自有其生活中的逻辑,而这些看起来都有道理的生活逻辑,合在一起,又映射着一种荒诞的社会生态甚至社会治理结构的缺陷。首先,就说这个震楼器。搜了一下,还真有这个东西:音响型震楼器是一种音箱设备,通过接触楼板或者墙壁,将播放器中的音乐穿透楼板和墙壁,把音乐无衰减地传到楼上或墙壁对面。由此可知,这是一个除了制造噪音没有任何益处的东西。但就是这样一个有害无益的东西,可以由厂家堂而皇之地生产,由商家大大方方地售卖。记得去年的时候,挖茶俱乐部在某宝有个店,因为是卖茶叶的店嘛,上了一本正式出版的有关普洱茶的书,结果被永久关店。为什么?因为违反规则卖了书。为什么我们对一本书可以如此警惕,而对震楼器、针孔摄像头这种只能对人造成损害的物品却视若无睹?
6、这样说来,专门用来制造噪音的震楼器的制造、存在和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荒谬。但如果细追下去,荒诞中似乎也自有其逻辑。面对震楼器这个损人不利己的物件,我们会想,一定是卑鄙龌龊之人才会使用吧。其实,真的并不尽然。我搜了一下人们对震楼器这个东西的议论,居然有不少的人想购买,而且都是事出有因。"不到忍无可忍,谁愿意去搞这玩意儿";“楼上可恶的人也是很多的。我家楼上就非常坏。空调像拖拉机一样突突响。就是不修、晚上半夜三更拖桌子椅子声、跑啊跳呀。报警也没用。我也想买震楼器呢。就怕影响别人家”;“对付不讲理的人家只能用震楼(神)器,但是能用5年,我真的醉了”;“效果很好,刚刚开了一下就听到楼上小孩在哭,在骂小孩了”。
7、看了这些议论,我相信,许多震楼器的使用者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以这里讨论的案例来说,我相信也会有种种的隐情在里边。在乍看这个报道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对震楼器使用者感到愤怒。但再仔细一想,事情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如果当初楼上漏水影响到楼下的时候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事情能发展到这一步?这五年的时间仅仅是楼下对楼上单方面的攻击?如果是的话,何来的“502业主说,他的妻子已经搬到其他地方住,除非妻子能够回到这里正常生活,否则就不会罢休”?在这个事情背后的是,因为我们楼房设计及质量的问题,类似的邻里纠纷远不是个别的现象。在这其中,是非对错,远不是黑白分明的。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去想,面对这样的问题,就不能想想办法,在经常给别人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就不能给自己也提供点好一些的解决方案?
8、接着的问题是,在这场冲突中可以窥见我们社会中解决诸如此类问题的一种习惯性做法:自损与伤及无辜。不知道人们注意到没有,502在攻击602的同时,自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用震楼器骚扰别人的同时,自己能正常生活而不受影响?在遭到对方反击的时候,自己不受伤害?与全楼居民为敌,甚至不敢正常进出家门,不需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其使用的措施是伤及无辜而不顾。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要全楼居民付出代价。如果说前者是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式的非理性,而后者则是一种蛮横,一种蛮不讲理的蛮横。那种用杀害幼儿园孩子或学生的方式报复社会者,不就是这种思维的极端表现吗?如果这样的思维和行为远不是个别的话,这表明的是什么?
9、更进一步说,这件事情让我们反思,我们的社会治理,具体说在解决类似事件的社会机制上,存在什么样的缺陷?民警真的上门也解决不了问题?真的是敲不开门就没有办法?真的是取证困难,不能固定证据?真的是缺乏法律上的处罚手段?这些问题我不想一个个地进行讨论,我只想说,你换个场景试试,看看是不是真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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