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大年初二,一条新闻迅速传全网。
西南大学女博士生,公开实名举报自己的博士导师、二级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明。
1.利用导师职胁迫自己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
女博士称:“他要求我随叫随到...必须服从他的一切安排。”
2.压榨她,要她为赵明带的硕士生改论文。
3.自己的学位论文盲审,三位专家的意见两合格一优秀,但是赵明就是不让她拿学位。
4.去年已经向西南大学举报,无果。
在其举报信中,这名女博士还晒出了两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这名教授受处分的文件。
02可能是由于放假的原因,西南大学的回应迟了几天,1月25日晚才公布“情况说明”。
简单总结就是:
女博士和男导师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已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导师的教师资格。
不过对于西南大学给出的处理通报,举报的女生似乎并不完全满意。
她主要纠结的点在于,
学校没有认定她是被导师胁迫的,处理过轻。公开资料显示,涉事导师赵某1966年出生,今年57岁。
1987年开始任教西南政法大学,后任西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期间先后担任过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为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及教学领域涉及中西法律文化传统,尤以中国先秦、古希腊和德国古典思想为重。擅长法理学,法律思想,哲学。
03
高校类似的情况究竟有多普遍呢?去年10月,教育部网站上曾公开曝光了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案例,其中,
两起都涉及大学老师性骚扰或性侵学生。
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
在任何一个新闻网站,只要搜索“老师性侵”、“老师性骚扰”,都会跳出一大堆的新闻。
有知乎网友专门上网查询相关新闻,仅仅从2014年开始,被媒体曝光的相关案件就有
40余起。
2018年7月,浙江大学女博士王某蕾跳楼自杀,今年8月17日,其母亲发长微博控诉称,女儿生前疑长期遭受导师戴某性骚扰,导致精神抑郁、心理崩溃。
2019年12月6日,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一名女学生在社交媒体上曝光,该学院副教授钱逢胜对其进行性骚扰。12月9日晚,上海财经大学正式通报:对钱逢胜予以开除;撤销其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撤销其教师资格。
......
在社会事件中,有个著名的
冰山理论。冰山浮在海里,露出水面的只是
十分之一。也就是说,被媒体曝光的往往都是比较典型的案件,还有更多的事件从来未曾被公众知晓。
中国青年网络曾经发布过一个《全国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调研了全国1764所高校的54580名大学生,发现:
高达15%的女生曾被摸过隐私部位、2%遭遇过严重的性侵害;超过50%的学生不会向他人倾诉或求助。04在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中,尊敬师长是一种传统美德。
从来没人教育我们,批着神圣外衣的老师,并不都是教授,还有禽兽。
在这些被曝光的案例中,涉及了很多形式:性骚扰、性侵、强奸、诱奸。
而无疑,这些行为都与性相关,而往往打着的旗号就是“师生恋”。
其中,
诱奸本身是个非常有争议的概念。在百科上是这么定义的:
诱奸,是指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手段,引诱女性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诱奸与强奸的区别在于手段的不同,强奸是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志与其性交。而诱奸时,女性是表示同意的,但其同意是由于被欺骗和利诱,按其本质仍是违背妇女的意志。
在有些国家的刑法中,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但在中国刑法中,没有明确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
以上的女性都指的是成年女性,幼女无论是否愿意,目前在我国都属于犯罪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说,
诱奸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是一个民间用语。诱奸就是常说的男人花言巧语诱骗女性上床,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愿。
05为什么高校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呢?一、权力与性。高校不是象牙塔,也不是圣洁之地。
大学本质是学术、知识和真理,原本应该是“只服从真理”、“学术至上”。但在现实中,大学被世俗化、功利化、行政化了。
所有资源,无论学术还是其他一切,都以行政为中心。换句话说,教师、教授、院长、处长都被放进了等级森严的权力层级里。
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没有谁可以置身度外。
教师处于权力的下层,但是他们手上依旧掌握着诸如学生成绩、学生论文、学生评优等职权。尤其是硕导、博导,学生能否拿课题、发论文、能否顺利拿到学位,与教授的关系极大。
而部分教师,在学校内部的权力格局中,一直处于底层,一旦他们手上掌握着一丁点权力,就会带来欲望的膨胀。
而大学女生,通常都已经成年,尚未踏入社会,单纯而幼稚,这代表着一种稀缺资源。
占有女生往往会给某些人带来掠夺的满足感,会使他们在权力的竞争中,寻找到某种心理优势。
二、性教育的缺失。中国人是羞于谈性的民族。直到21世纪的今天,如果你在文章里科学谈性,则变成了色情低俗,稍微敏感词多一点,引来往往就是风沙。
其结果就是日本的苍老师们成了我们青年一代的性启蒙老师。性教育、爱教育、死亡教育在我们的教育中是残破不全的。
而恰恰这三种教育,是让孩子从小去领会
身体完整、灵魂丰沛、生命可贵的意义。
尤其是性教育,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羞于去谈论,觉得这是肮脏和丑陋的。
到了大学,女生成年了,离开了父母的庇护,面对男生的追求或者男老师的引诱,
她们根本无法分辨恋爱与诱奸的区别。同样,
当身体面对性的诱惑,究竟是服从本能还是服从理智,她们会陷入迷茫。究竟该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拒绝,她们无所适从。大学女生被性侵或诱奸,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原因,但
性教育、爱教育的缺失也不能推卸责任。柴静在《看见》一书中写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做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三、性侵案取证难。除了少数的强J案外,大学里发生的很多性侵案,往往是女生被引诱或者被胁迫情况下发生的。而事后,女生往往会因为羞耻感,不敢对同学或者家人提起,保持了缄默。
而当事情发生很久之后,女生感觉到自己受到了侵犯再报警,基本上警方很难获取到有力证据。
尤其是男女发生关系的环境复杂,究竟是两情相悦的师生恋,还是老师动用了教权的胁迫就范,旁人很难以作出判断。
甚至在一起上了电视节目的案例中,女生说老师是性侵,而老师则说女生是主动勾引。
另一方面,很多女生会错误的认为,老师能够一手遮天,自己把事情闹大了,不但毕不了业,还会名声扫地。两相权衡取其轻,自己选择了沉默。
而某些高校的教师或领导,也正是抓住了女生害怕这个特点,成功引诱或逼迫女生就范。
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根据自身经历创作,讲述了美丽的文学少女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李国华长期性侵,最终精神崩溃的故事。在书出版后不久,作者就在台北市家中上吊自杀,时年26岁。
有些受侵害者,甚至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侵犯者产生感情,强迫自己爱上犯罪者,如同林奕含笔下的房思琪。
我们都在关注高校女生的时候,不要忽略,
男生也会成为受害者。2012年就爆出一起厦门大学的事件,一名30岁的男研究生,在网上爆料遭遇48岁的“守寡女教授”色诱上床,为了与女教授厮守,他不惜与妻子离婚,最后才“惊觉自己只是她的玩物”。
06最后,说几点。
1、敢于拒绝与反抗。告诉孩子,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首先不要和老师谈恋爱,如果遭遇到老师性骚扰或者性引诱,要敢于拒绝,敢于向学校反映。
事实上,尽管现在很多高校为了所谓的声誉,会极力压制舆论,但是对于老师出现类似的行为,通常都会严查严处。
过去消息闭塞,但现在是网络时代,没有谁可以一手遮天。
2、权力不对等,就不能恋爱。性骚扰的一个基本定义就是:
有权力的一方利用自己的权力对没有权力的一方进行性挑逗或发生性关系。那么在校园里,老师和学生永远就不可能在权力上真正平等。
所以,这也是
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反对师生恋的理论依据。
1984年,哈佛大学就已经颁布校规,禁止教授和其直接教授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后来规则扩大,禁止一切师生之间的浪漫关系。现在美国几乎所有大学都有这个规则。
同样,在企业里也如此,上司和下属根本就不处在同等的权力地位,全球很多企业都有规定,限制上司和下属之间恋爱。
在很多起“诱奸”案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当学生面临发表文章、找工作或保研保博问题时,老师手中的正常权力,都可以对学生形成致命伤害。
在这种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
真实的“你情我愿”又有多少呢?所谓恋爱中的“自由”和“独立人格”又如何体现呢?
换言之,就算是“两厢情愿”的师生恋,一旦发生感情纠葛,学生为了报复老师,事后告状,你也难以分辨孰是孰非。
所以
从保护学生,保护老师的角度出发,明文禁止师生恋成为大多数国家高校的共识。还是那句老话,
我们不谈师德,我们谈规则!3、为了孩子,我们拒绝沉默。
沉默,会让潜规则肆无忌惮。
我们每个个体的反抗都是星星之火。
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可以让黑暗无处遁形。
大学,应该有大学的样子。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它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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