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任何一种商业行为的话,他中间总是还会有一些可能的这个炒作的成分在里面,但是我觉得哈这次怎么改到这个事儿啊?
首先国家在这个时候启动啊,他带有签名的就是公益导向,因为他就是解决中青年那些没钱人做到问题,
虽然他首先收益的起点是不高的,如果你把这个收益期放长了,将来通过大规模收租金来去解决它。
这些惊奇的这个利润问题,那就走错了。
这个事情是天然具有公益色彩,所以这次行动的起步是公益的。
是平衡城市经济的,所以说首先就把这些不当的利益就压在一个低空间里面去了,
这样的话,如果你进入到这个领域的这些开发的这个力量啊,
包括一些民营的力量嘛,他要掂量一下,要算一下这个账,你能不能成得起老这种低利润的这个情况,
如果你不能那就不要进来,但是我倒觉得是什么就是像深圳这么大批量的这个保障性住房介入到这个行动中改造来,
他最后什么结果呢
就他使得过去很多打算买个小房的人现在哎突然就不要买了,
那就是他可能产生一种微妙的影响,什么影响呢?它可能对于整个市面上的小户型造成一定的冲击,就是原来小户型。
买主现在可能有30%就多少,就是不买了,流入到这个成都市改造后的保障住房里面了,对吧?
这个租房有可能,那就使得市场对于这个房地产市场的这一块呢,可能会是一个利空啊,
这个不排除这个可能性啊,
现在市场已经在关注这个趋势啊,
但是现在政府在整个的这个住房这一块来讲,他也是力求稳定吗?
稳定他这个尽量不要产生一个大的波动
这么大的一个改造的话,他对于就是购买和租赁式的这个这两个市场最能够过去强调的是够的太多,租的太少,
是要把出租房搞起来。
那如果速度改造后,这个站起来了,可能会对购房式的产生影响,
要维护就购房是在稳定,别让他跌的太猛啊,所以我想政策会填补,
所以这个下一步的政策走向我们其实应该也是能看得清楚,
此有公益资源存量的基础上,要算好城中村改造当中公益资源增量账本,
这是观察城中村社会效应的切入点,把握好这些方向,
就能够做到城中村改造的稳中求进和积极稳妥。
有一些具体项目上有没有一些地方上的亮点做法值得借鉴?
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有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哪些其他比较靠谱呢?是防止什么风险?
如何进处理一些问题,促进理想城市?
这是一个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啊,你怎么看这样的一个时机?
因为我们知道这个其实各地的城中村改造是一直在推进当中的。
第一个呢就是他应对当下的非常现实的市场需求,
第二个呢就是应对了扩大内需,
第三轮呢就是在疫情防控当中反映出来这些成功村出现的各种安全和治理方面的隐患,亟待排除
所以从这几个角度来看呢,他这个发布时机呢应当还是非常的及时的,
从改善民生这个角度来讲啊,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年我们国家这个房地产的总体的供给其实总量是非常大
但是这里边呢有比较严重的结构性住房
其实是这方面的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同时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讲,我们进入了一个城中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这么一个时段,
大家都知道城中村目前存在的这样一个环境比较脏乱。存在大量的消防,水电方方面面的各种安全隐患,
这么一个状态过去呢,我们长期来拿城中村当做一个非规范性的建设地区,甚至还有大量的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在里面。
过去对他的管理呢是比较薄弱的,同时呢从这个扩大内需角度来讲呢,它其实也在突破房地产过去这种快销盈利的模式。
在探讨一种更为可持续运营的房地产模式。
利用现在已经出台的一系列的宅基地的政策,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在不征用,不强拆的前提下来改善城中村的综合环境质量,
以及为城中村的既有建设空间找到新的产业基础,引进新的居住人群,甚至是提供新的基本公共服务,
所以这两者还是非常不一样。棚户区改造,关于东北,其实当时主要解决的是各种国营老厂下岗职工所住的国有的老宿舍区的问题。
当然后来在执行过程当中,对这个老旧住宅区的边界界定做了一定的放大,
大概把它不限于这种传统国营老厂开发的住宅区。包括在我们国家的处理厂制度实施以前,
用国营的方式来建造的,大量的已经有几十年甚至是七八十年使用年限,
这些个老旧社区都纳入了棚户区的改造范围,但总体上来讲他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跟这一轮的改造呃有本质性的区别,
其实深圳和广州这些年在做一个很有意思。
探索,这是第一个呢,城中村其实都是在宅基地上盖起来的,原有的居民住宅,
当然,虽然我们国家对每一块宅基地的大小和上边的合法建设面积是有明文规定的。
但是在这些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过程当中呢,由于有非常现实的市场需求,所以他在每一块宅地上普遍采取了超规模建造的这样一种办法。
把把多余出来的面积用于市场化,当然他也留下了非常多的隐患,大概最刚性的隐患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问题
一个是结构安全问题,一个是消防问题,这是两个最大的问题。
所以他的成人改造第一技术上达标就是要把这些个结构隐患和消防隐患首先排除掉,
第二个呢就是你怎么认定他已经盖的那些个大量的建城区?这里边合法的面积它应该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标的面积,如果它是符合正常的基础建设,是真正你说把它拆了挺可惜的。所以说我才自己办法呢,就是我承认你的合法。
就是可以成套出租的部分空间,用于租赁式住房来解决新事物和年轻人的住房租赁问题。其实在这个地区呢有不少专家算过账,如果把这部分多余出来的面积用的好的话,
那当地政府其实在租赁性住房的建设方面完全就没有负担了他就可以利用已建成的存量空间来妥善的解决大规模租赁市场的需求问题啊,当然在这里面你是由国家征收。
然后来统租还是由政府出面建立起一套规则办法,然后由市场的这些个主体去更为自由的提供租赁空间,
这是一个不同的尝试。深圳最近也做了一些的统租方面的尝试,但是我从报道上看效果好像不太好,
因为这涉及到你的这种国营的开发和物业管理组织跟村民之间将来怎么做更合适的利益分配问题。
因为最近那个产权是属于劳动集体的
因为农业转移人口现在进城的渠道是有的,
但是你如何让他进得来住得下过得好诶,
后两个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你都靠商品住宅,不可能的,你都靠政府去大规模的建设,租赁性住宅代价也是非常大的。
那么城中村存在的大量的存量资源恰恰应对了这样一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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