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袭击曾是造成人员死伤的主要事故类型之一,但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已经很少有人会死于动物袭击。但在1998年的美国俄亥俄,却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腥凶杀事件,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对受害者痛下杀手的竟然是其自己饲养的宠物狗。
当你看到那些虐童、强奸、殴打年迈父母的混蛋,当你看到那些无故殴打流浪汉等令人愤怒的画面时。 你的脑海中是否会闪这样的念头:“这群烂人渣滓,我真的想杀了他!!”
当然,这只是一个念头而已,事实上很多人见到一些令自己愤怒的画面时,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因为你的内心会告诉你,你如果管闲事,也许会遭受到生命威胁。再者,你没有任何结束别人生命的权利,没有任何资格判处别人死刑。
所以,面对这些渣滓,你只能看着,只能任凭愤怒在你的心头燃烧,而你却什么也做不了。
尽管大多数人什么也不会去做,但真的就有人会站出来,结束某些“社会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这就是1924年,美国发生了引发全美轰动的“李奥波德与勒伯案”。
在这案件中,认为自己有资格执行死刑的,是两个不到20岁的英俊少年。他们无情夺走了一个14岁男孩的生命,彷佛轻如鸿毛。然而东窗事发后,究竟该不该处死他们,对法庭来说却重如泰山。
尼采哲学与谋杀的艺术 两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长在富裕家庭中,两人除了长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纳森・李奥波德,时年19岁,出生于上流家庭。他可以说聪明到了极致,不但通晓十五种语言,而且还是鸟类学家,数学天才、哲学思想家,他视尼采为偶像。 在其15岁时,就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入芝加哥大学,哈佛法学院为其保留名额,希望他毕业后能够加入。
理察・勒伯,时年18岁,密西根大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毕业生。他来自富有的律师家庭,从小便接受良好教育,与父母出入上流社会当中,尤其喜好历史和阅读侦探小说。毕业后他进入了芝加哥法学院就读。 二人拥有太多共同点:聪明过人、家世好、学历好、颜值高,俨然就是“人生胜利组”。你很难想象,这样的“五好少年”会犯下谋杀案,他们并不像别的谋杀犯那样对金钱感兴趣,也不是感情纠纷。至于他们杀人的原因竟是为了彻底证明自己的优越。
热爱尼采哲学的李奥波德对哲学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自己正属于尼采哲学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驾于所有律法之上的,这个身份赋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杀人。
至于勒伯,则一直醉心于追求“完美谋杀”。他对尼采并不着迷,他着迷的是“艺术”,谋杀的艺术,杀人的艺术。而真正杀掉一个人,就如同艺术家完成一幅创作,是无与伦比的绝美。
两个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学相识,一经接触,两人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友,甚至相互“爱”上了对方。
两人的想法彼此交会,终于撞击出一个充满火花的结论——我们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应该一起实践一场“完美谋杀”,杀掉那些平庸之人。
无辜的生命,不过是一件“艺术品”
那么谁才“配”做自己的“艺术品”呢?两人在人群中找来找去,终于慕色好了心中人选,那就是14岁的巴比‧法兰克。这是一位超级有钱大亨家中的小少爷,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钟表制造业。
对其家族来说,法兰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对其加倍培养、呵护。事实上,法兰克从小就认识勒伯,按照血缘关系来说,他们还是远房表兄弟关系,有钱人常在一起聚会,两人总见面,多次一起郊游、打网球。
但勒伯并不喜欢他,认为他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富N代,这种人活着除了会浪费食物之外,什么好事也不会做。既然这样,不如杀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点,这对“二人谋杀组”用假名租来一辆轿车,在路上他们拦住法兰克,让他跟自己去潇洒。法兰克一开始拒绝了,但是勒伯并不死心,他哄骗法拉克说要请他帮忙鉴定一只网球拍。
对于网球痴迷的法拉克答应下来,上了他们的车,他不会想到,这将是他的死亡之旅。至于如何杀死了法兰克,除了这对“二人谋杀组”之外,再没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来源,全部处于警方的推理以及两人不知真假的辩词。
究竟是谁出手杀死法拉克?多数人倾向认为勒伯干的,他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榔头,狠狠的砸向法兰克,致使这个14岁的少年头骨凹裂,接着再将他丢到后座,最后用一块布闷住巴比的叫声与呼吸,直到法兰克不再动了为止。
法兰克咽气后,两人载着尸体,到达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为防尸体太快被认出,他们把法兰克的衣服带走毁掉,用盐酸腐蚀破坏尸体外观,然后丢进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着他们开车去兜风,去酒吧喝酒。
当两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时,法兰克的失踪的消息已经传播开来。家人疯狂找寻,但一无所获。
李奥波德遗留在现场的眼镜
俩人使用的打字机
就在法兰克的家人急的快要发疯之时,李奥波德打通法兰克家的电话,接电话的是法兰克的母亲,李奥波德自称自己是“乔治・强森”,宣称他绑架法兰克。隔天,两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兰克家。
信用打字机打成,文辞优美、彬彬有礼,上面精细的写着付赎金的步骤,丝毫没有要掩饰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许是两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礼,使得法兰克家人竟一度误认为是恶作剧,另外由于信中交代的付赎金指示实在太复杂,如同谜题一般,致使法兰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该怎么做,硬生生延误了付钱时程。
接着,令“二人谋杀组”没有想到的是,法兰克的尸体在第二天就被路人发现了,而且很快证实了身分。这一切完全出乎两位“精英超人”的预料,两人只好放弃勒索计划,如往常一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丝毫没有担心和害怕。
天才?精英?恶魔?
很快,警探找上门,因为有人目击法兰克上了他们的车,因此,他俩成了首要嫌疑人。另外警方还在法拉克弃尸地点找到一副眼镜,这不是普通货,是尊爵不凡的高档货,只有有钱人才拥有这种奢侈品,关键眼镜腿上还刻着一个名字——李奥波德。
两人最开始用警方极度难以理解的语言去为自己辩解,那些语言充满哲学理论,就连最有经验的检察官也听得懵圈。对于眼镜的事儿,李奥波德说他的眼镜在某次到野外捕捉鸟类时搞丢了。
两人坚称:法兰克被杀当晚,他们开李奥波德的车去兜风了,还搭讪了两个女孩,只是没记住名字。
可是这个谎言没撑太久,李奥波德没想到,他的司机在法兰克被杀当晚,竟然没告诉他就把车送去修理了,开车兜风的谎言不攻自破。不得不说,两个精英真是太倒霉了。
1924年5月31日,也就是谋杀案发生的十天后,两名精英少年坦承了犯下的所有罪行,但丝毫没有任何悔意。家人为他们找来美国律师团队中的精英,其中就包括享誉全美的律师克莱伦斯·丹诺,甚至连陪审团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在法庭上,李奥波德当场质问法官:为什么人们把这事看得这么严重,这就跟昆虫学家用大头针把一只甲虫刺死有什么区别?杀掉法兰克这只对社会没有任何作用的“甲虫”,又有什么错?
律师克莱伦斯·丹诺尽管有替他们洗脱罪名的把握,但这两个家伙实在太狂妄了,竟然在法庭上自行辩解,这让那些为他们辩护的精英律师感到无奈。舆论一致认为两人自私、凶残,且没有悔意,漠视别人的生命,应该判处死刑。
但克莱伦斯·丹诺实在是个神奇的人物,他为两人进行了长达12个小时,并慷慨激昂的辩解。并在结束时说了这番话:“这两名才华洋溢的少年犯下重罪,并不是他们自己的错,而就算他们也有责任,死刑也是最糟糕的方式!”
最终,这起案件没有通过陪审团,而是由法官约翰・卡维利一个人做出裁判决定。考虑到两位被告的年龄不应对其处以极刑。李奥波德和勒伯因谋杀案判处无期徒刑,另因绑票案判处99年徒刑。
至此,案件宣判到此正式结束,两人没有提出上诉,他们甚至不允许家人替他们上诉,因为自己是天才,用不着别人怜悯。入狱后的两位天才,被分别关在不同区域,怕二人接触后,又搞出什么“天才艺术”。
勒伯跟狱友们大搞“男男关系”,被一位吃醋的狱友在洗浴室杀害。而李奥波德则舒舒服服的过了33年牢狱生活后,得到假释。在狱中,他有单独的牢房,还有“小灶”,甚至还有自己的小电影院。
偶尔他会举行派对,邀请那些有钱的狱友一起聚会,这些有钱的少爷一掷千金,看守们把他们视为财神爷。只要他们想要的,尽量满足。
李奥波德出狱后,继续出入上流社会之中,根本不像个坐过牢的囚犯,而更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他完成了自己的传记,在结尾处,对自己少年时期的行为有了一定的忏悔。
后来,他的忏悔录被拍成各类作品,其中包括希区柯克的《夺魂索》,光是版权费就让李奥波德大赚一笔。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真的是个聪明的家伙。
上世纪60年代,李奥波德最终被准许回到芝加哥。1971年8月29日,66岁的纳森·李奥波德在波多黎各因心脏病发作去世。
单纯的恶人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走错路的人,他们心中坚定的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自己是神,自己是正义。而这些人,会为了自己的正义不择手段,往往这种人是最最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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