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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美日]陈公博其人


陈公博(1892年10月19日—1946年6月3日),祖籍福建上杭,生于广东南海县(今广州市),中国政治领袖。曾经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大会中央执委。中国抗日战争开始后随汪精卫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长,是汪精卫政权第二号人物。汪精卫死后,代理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日本二战投降后,逃往日本,最后被押解回中国,审讯后被枪决。


生平
陈公博生于官宦之家,原籍福建汀州上杭,后移居广东乳源,自陈公博祖父时举家迁居至属于南海县的广州府城。

早年经历
陈公博于广州出生,自幼弄枪习棒,曾独自把几个骄横的八旗子弟打伤,6岁开始阅读《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1907年,15岁的陈公博与父亲在家乡组建“三点会”反清,失败被囚。

1917年,陈公博于广州的广东法政专门学校毕业,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五四运动时接受各种新思潮。1920年于北大毕业,回广州后开始接受社会主义,创办了宣传新思维、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的《群报》。

1920年大学毕业后,由于陈独秀受聘到广州,陈公博与陈独秀、谭平山等人组成中国共产党广州支部。1921年,中共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陈公博代表广州出席。关于陈公博出席中共一大前后的所见所闻,陈在1942年后曾出版《我与共产党》一文,里面不光提到一大内情,包括一大因巡捕搜查而被迫转移到南湖继续开会,以及陈所下榻的大东旅馆发生的命案等。1965年,《春秋》杂志社搜集到陈公博所写的《我与共产党》原文,经曾在汪伪政府与陈公博和周佛海共事的金雄白检阅后,《春秋》杂志社将陈的文章和周佛海的集结成为《陈公博周佛海回忆录合编》一书出版,金雄白并以朱子家名义作序。

1922年6月,因支持陈炯明和六一六事变,受留党察看处分。陈公博继续写文章支持陈炯明,并宣称“今后独立行动,不受党的约束”,扬言要“另组广东共产党”,宣布退党。1923年2月29日到美国纽约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攻读经济学硕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结束了博士课程但未能写完论文。

陈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所著的关于中共早期活动的硕士论文,引用了中共一大纲领。此论文在1960年代被发现,能与共产国际早期关于中共建党的档案相印证,从而成功复原了已散佚的中共一大纲领。

归国服务
1925年4月,陈公博回到广州即被廖仲恺延揽,加入国民党,并出任国立中山大学代理校长。受汪精卫、廖仲恺的重视,先后任党部书记,国民政府广东省工农厅长。

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执行委员,进入国民党领导核心。北伐开始后,作为蒋介石随员北上。宁汉分裂时支持武汉的汪精卫。宁汉合流后到广州,联合张发奎驱走李济深,准备迎接汪主事。之后共产党发动广州暴动,陈公博等受各方责难,于1927年12月逃到香港。

国民党内改组派
1928年,陈公博到上海,出版各种书刊提出改组国民党的各种主张,成为国民党内改组派的宣导者。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和解,蒋介石及汪精卫再度合作,汪任行政院长。1931年12月30日,国民政府任命陈公博为实业部长。1932年1月5日,陈接任部长后,立即提出《四年实业计划》。陈亦任国民政府民众训练部等职。1935年11月,汪精卫被刺,于12月1日电请辞去行政院长本兼各职。12月12日,陈辞去实业部长职。1936年2月,汪辞去行政院长,陈亦辞职。

1937年抗战爆发。之后,汪精卫与日本暗中交涉谈判,于1940年3月到南京,成立其与日本合作的“国民政府”。陈公博初时对汪的投日有所保留,最后却选择追随,任南京汪政府的首任立法院长,后兼上海市长。1944年汪往日本治病,陈公博任国民政府代主席。汪死后,兼任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45年初,美国在太平洋完全取得优势日本战败只是时间的问题,陈亦开始透过军统向重庆暗通款曲,故意包庇以协助军统的行动。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次日陈公博宣布解散南京国民政府,改成立南京“临时政务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自任两委员会委员长。原本陈还望能得到重庆接受,但最终远渡日本。国民政府发出对陈公博的通缉令,并在南京受降后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作为战败国的日本无法保护陈公博,只能将其交出。陈被国军伞兵押回中国,交由军统看管。

1946年4月,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以通谋敌国罪成立判处死刑,并于6月枪决。

其他
陈公博的自白书 摘录:
去年,即三十三年,是南京最危险的时期,也是中国全局最危险的时期。因为东条内阁末期,东京已有和共产党妥协的动议,我们且接到日本参谋本部有派人赴延安商议的情报。在中国方面,有许多当地的日本军已实际和共产军默契。例如苏北清乡计划,日军事前先期通知新四军和八路军。日军和新四军实行交换物资了。新四军首领陈毅负伤,由日本宪兵护送至上海疗治。共产党的代表在上海公然活动,且公然住在沧洲饭店。大使馆的书记官池田,以托罗斯基派名义为掩护,出面为共产党宣传。谷正之大使公然对我说:共产党并不坏,其政治且较重庆和南京为进步。

汪先生于三月二日赴日本治病,把军事委我负责,把行政院委周佛海负责。我既然负军事上的责任,我不得不替中国的前途打算,不得不替地方治安打算,尤其不得不为中国统一后打算。因此我决心如果日本一定和共产党妥协,只有和日本破裂。

陈公博答辩书(摘录,1946年4月)
“原起诉书中目我为‘甘心降敌,卖国求荣,在敌人铁蹄之下,组织傀儡政府,予取予求,唯命是听。’至比汪先生为张邦昌、刘豫。我虽不赞成汪先生组织政府,但如此比喻,殊为不伦!在从前汪先生受人痛骂,数年以来,我都没有替他辩护,因为汪先生说过为国家,为人民,死且不怕,何畏乎骂?而且战争时期,最要紧是宣传,非骂汪先生不足以固军心,我认为抗战是应该,而和平是不得已。汪先生既求仁得仁,我又何必替他辩护?但现在不是抗战时期,而是在胜利时期,汪先生也逝世了,我们已不需要宣传,我们应该抑制感情,平心静气去想想,当日汪先生来京之时,沦陷地方至十数省,对于人民,只有抢救,更无国可卖。在南京数年,为保存国家人民元气,无日不焦头烂额,忍辱挨骂,对于国人,只有熬苦,更何荣可求?我对汪先生的行动是反对的,而对汪先生的心情是同情的。到了今日,我们应该想念汪先生创立民国的功勋,想念他的历史和人格,更应想想他在事变之前,事变之中,如何替国家打算,如何替蒋先生负责?……”

“不过我对于检察官是很谅解的,当日我在重庆、在香港,极力谋党的团结、国的统一,那情形太曲折而复杂了,并非今日检察官所能了解。迨至南京以后,为保存国家人民元气,和日本苦斗,如保存东南各省。使蒋先生能容易统一中国,那情形也太曲折而复杂了,并非今日检察官所能了解的。在今日众议沸腾,真相不明,尤其是政治是那样困难而波折,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即使他心里很明白,而又背负责任,那一个敢挑起千钧重担?说陈公博可以功罪相抵;那一个敢说陈公博无罪呢?”

陈公博在国民政府看来是汪伪汉奸,在共产党看来不仅是汉奸,而且是叛徒。因为他和周佛海一样最初是共产党,而且是中共一大代表,共产党的元老。但他后来脱离共产党,转身成了国民党,他是汪精卫的亲信,对汪精卫无比钦佩和忠诚。

汪精卫离开重庆搞所谓和平运动,陈公博起初是坚决反对的,并且苦口婆心想劝阻汪精卫,他预见到求和必被等同于卖国,认为汪精卫的和平运动会使得他几十年的光荣历史和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但汪精卫说为了替中国留下一些元气,为了沦陷区哀哀无告的人民他必须跳火坑,为此他死且不避,又岂能顾忌自己的名声。

陈公博后来在“高陶事件”之后,前往参加了汪政权。“高陶事件”指高宗武陶希圣两人暗自携带了汪精卫与日本人谈判的条约草案密件跑去香港并在报刊上公布发表之事。高宗武陶希圣当初是撺掇鼓动汪精卫与日本人媾和的最积极的推手,忽然却又背叛了汪精卫,使得汪精卫遭受到重大政治打击,陈公博便是在此时雪里送炭前往支持汪精卫并加入汪政权的。

陈公博周佛海后来是汪政权中最核心人物,汪精卫死后,陈公博代理汪政权主席,抗战胜利审判汉奸,以他地位之高,难逃死路一条。陈公博受审判时婉拒聘请律师,但他自己做了长篇答辩,为汪精卫代明心迹。陈公博被判死刑,法官告诉他可向最高法院申请覆判,但他表示放弃申请覆判。

陈公博的死刑于1946年6月3日在苏州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执行前他正在写一副对联,是应管理犯人的典狱长索求而写,联语是:大海有真能容之量,明月以不常满为心。据《汪政权的出场与退场》作者金雄白的解读,上联似乎还寄希望于国民政府当局能放宽气度,对于并非真是什么“民族罪人”,或者政府曾经加以运用或利用的“汉奸”分子,加以宽容,要如大海能容百川之所灌注。下联是对当局的讽谏,希望政府不要因胜利而骄盈,能如明月有心,一轮岂能常园?

当对联写到还剩下三字时,执法人员站到身后,陈公博知道最后时刻来了,他请执行人员容他写完,之后回到监狱个室抽了一支烟,踌躇良晌找到一把小茶壶,双手捧着退出监房,径直走到陈碧君羁囚狱房,深鞠一躬说:“夫人,请恕我先去,今后请夫人保重!我此去,可以有面目见汪先生于地下了!狱中别无长物,一把常用的茶壶,就留给夫人做个纪念吧!”陈碧君是个女强人,极少流泪,此时纵声痛哭。她当初因陈公博反对汪精卫离开重庆,曾经厉声对陈公博吼道:“你反对,那你尽管做你蒋介石的官去。”

陈公博被带到法庭上宣布执行死刑,执行前他要求写两份遗书。一份给家属,一份给蒋介石——想要最后陈述对于今后时局发展的意见,第二份写到一半,看看表,叹口气说,当局自有成竹在胸,将死之人,说了也未必有用,不如不写了吧。随后转身请法官在他死后将遗书代交家属,又与监刑官书记官等握手道别,法官们居然也情不自禁与他握手,可谓千古奇闻。

刑场在第三监狱内,当局对陈公博优待,未加五花大绑,手脚也未加刑具。将抵刑场时,陈公博回身对法警说:“请多帮忙,为我做得干净一些”,走到刑场一半时,法警不让他知道,从身后开枪,子弹从前面穿出,陈公博扑倒地上,抽搐数分钟后气绝身亡。
陈公博死后尸体火化由他家属运送上海悄悄埋葬于一公墓中,不立墓碑。

陈公博遗有妻和二子,夫人李励荘,子陈干陈迈。陈公博死后,陈干赴美留学,后任职于西屋电子公司为工程师,奉母居美。
陈公博死后,狱中另一个汉奸梁鸿志心事重重,写了一首哀挽陈公博的七律,其中有两句云:逝者如斯行自念,路人犹惜况相亲。之后不久梁鸿志就跟着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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