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为什么不能还手?见义勇为有什么错?被反复折磨、欺辱,面临重大人身安全,为什么不能勇敢反抗?正义应该有自己的底气。当人们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苛责。”——电影《第二十条》只不过,电影是拍给你看的,不是让你效仿照搬的,现实和电影,差别大着呢。
2023年9月11日,湖南永州市道县向明村。村民何正能夫妇在家中看电视,村里醉汉何某辉上门闹事并辱骂何正能妻女,多次劝离无果后,何正能选择报警。何某辉说,‘我要砍掉你的脑袋’。何正能看到何某辉喝醉后,便劝告其回家,不要酒后闹事,并拨打了何某辉亲属的电话,想让其亲属把何某辉劝回去。又因为担心何某辉酒后有过激的行为,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大约3分钟后,何某辉被劝离,从侧门离开。在等待警察来到期间,醉汉何某辉突然发飙,在门外拿石块砸墙。然后,何某辉又解开何正能家大门的铁门闩进入院内,将铁闩砸在客厅桌子上。期间仍不断地辱骂。何正能妻子气不过,从院子中拿起一个扁担作势驱赶。何某辉则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向何正能。(何某辉挑事,并先动手打人。)何正能的右手被打中,他赶紧退回院子里,躲过了第二棍,随后夺过妻子手中的扁担进行还击,将何某辉打倒在地,并朝何某辉的左腿打了一棍。当日,何某辉到医院检查,发现其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左手第3、4掌骨及右手第5掌骨骨折,后被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和二级。何正能右手中指远节指骨骨折,损伤程度是轻微伤。
这里,有两个“致命证据”,第一,醉酒闹事被打的何某辉,伤势重于正当防卫的何正能。第二,何正能正当防卫,将何某辉打倒在地时,“又向何某辉的左腿打了一棍子”。基于这两点,永州市道县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书显示,何正能因纠纷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道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正能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何正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某辉40%的经济损失。何正能有冤难伸,“难道别人闯进你家骂你、打你,不能还击吗?”何正能说,他的一根手指被打得粉碎性骨折,最后对方没有负任何责任,他却被判故意伤害罪。
补充几个信息。醉汉何某辉,是村里出了名的“酒癫子”。经常喝多了酒就发疯闹事。何某辉早年离异,家中就他一人,女儿在外地务工。平时爱喝酒,喝了酒喜欢到处闹事,还曾将别人家中的大门用刀砍坏等等,一直没有受到过处理。“何某辉曾经想非礼村里的妇女,被反抗后还拿着刀追人家。”另外一名村民说,她曾差点被其强暴,在反抗逃跑的过程中,对方拿着石头把她的头打流血,村支书帮忙报的警,头部后来缝了八针,何某辉后来也没受到处罚。何正能说,何某辉以前曾要非礼他妻子,并拿着汽油和刀具到家中扬言要烧死其全家,后来都是被何某辉亲属劝回。看到没,法治时代,和谐社会,当个流氓就是爽啊。喝酒,闹事,撒泼,非礼人家老婆,拿汽油说要烧死对方全家,拿砍刀说要把对方脑袋砍下来。屁事没有。寻衅滋事罪名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等到他真打伤了对方,对方一个还击,受害者就成了犯罪嫌疑人。这个世道的公道,真是越来越癫了。
以前的交通法里,满大街还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时候,交通事故有个特别扯淡的潜规则:谁的车子贵,谁的车损严重,谁就有理。同等逻辑下,拳脚对立冲突里,也是“谁死谁有理,谁受伤重,谁就是法理上的弱势群体”。正当防卫这个词,第一次被舆情热议倒逼司法判决,始于昆山龙哥案。再加上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个立意高度一拔,大家就都对“正当防卫”的公平正义,有了愿景基本达成的美好希冀了。可真到了现实里,不合理的判决一出来,个体案例和“不完美的受害者”,照样陷入混乱司法判决的深渊里。逆行的路虎女嚣张打人,旁边录视频的围观者,为何一而再劝阻男司机“不要还手”?这就是现在的扯淡社会规则,“动手就是互殴,互殴打伤了人,就是故意伤害罪”。这TM谁惹得起?为什么那么多人放下了法律武器,改为直接拿起了武器?就是因为对此类“胡乱”判决的彻底失望。“你说法治,我都觉得好笑”,“你有本事,就去法院告我”,“各州道府臬司衙门,都有我的人,你奈我何?”
所以啊,他们也心虚,把水泊梁山挂了一千年的“替天行道”的旗帜,改成了“义薄云天”。是的,现在遍地都是义薄云天的大忠似奸之徒,那些老实本分被逼反抗的“举刀者”,反倒成了凶徒。法治和文明,是两个词;和谐和社会,也是两个词。楞要是把他们连成一个词,逻辑学和公信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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