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的视频在墙内网络传播。据称原告深圳大学法学教授,在庭上熟练引用法律条文,驳的交警四名出庭人员哑口无言,中共警察网发文“澄清”,引来网友一片讽刺。
网传视频显示,原告熟练运用法律条文,反驳交警四位出庭人员程序违法,并指出法官的多处错误,被网友称赞“以一己之力舌战群雄”。
12月8日,中国警察网发文《“法学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真相来了!》文章称,视频中多个信息与事实不符。
文章“澄清”说,案件是深圳盐田区法院行政案件庭审录像,案件发生的时间不是“近日”,而是2020年9月,开庭时间为2021年。
文章引述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的话说,2020年9月11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驾驶摩托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该案的庭审录像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
文章称,诉讼时,原告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学院教职工,而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并且,原告王勇一审败诉,后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质疑:“这样都败诉了??败诉的原因是什么?”“难道讲理不讲理,重要的不在理上,在讲上?”“我看了完整的2个多小时的完整庭审。原告准备充分,被告明显准备不足,照本宣科的辩护,最后,被告律师都被原告辩的放弃抵抗了,今天才知道,原告竟然败诉了。真相就是想讲法制,太难了。”“这个真相意味著,公权力的不受约束。”
还有网友表示:“他们有枪。”“都怼到哑口无言了,还没赢。”“不管原告身分,案件的两个主要事实,1.当事警务人员与出庭警务人员不符,当事警务人员不具有执法权限。2.执法记录仪录像经编辑软件输出,一审二审均忽略两个主要事实而驳回起诉,反映了什么?”
有网友斥责警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交警一定觉得自己很棒吧,你看,我在法庭输的体无完肤~但我最后就是能赢”“你法我笑”。
由于中共司法不独立,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权为所欲为,行政法律形同虚设,行政诉讼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行政诉讼的原告胜诉概率很小。2016年,上海市政府当被告零败诉率引发热议,据大陆网站网易于2016年2月8日统计“近五年80万民告官案,胜诉率仅一成”。
之前,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叫嚣向“司法独立”等西方错误思想“亮剑”,引发舆论哗然。12月5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发文称,“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
网友批评,“装都懒得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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