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不知道是否有专业方面的人可以解答
购买房屋时,产权只有70年,但是问题时这群土匪给房屋设计者下达的命令是,按30-50年的寿命设计和建造。
而购买的房屋却不是房屋,因为房屋最根本的东西,土地。土地你没有得到购买资格,也就是说你买的是一个长期租赁合同,而合同的租赁主体却只是砖块和钢筋。
先不谈70年后租赁合同到期和是否续约的问题。
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房贷一般最多是30年,而房屋寿命设计和建造标准是30-50年
意味着你30年后房贷结束,房子已经进入老年了,这个时候设施老化,漏水等等问题,继续住,那么每年一大笔钱要去维护,就跟人老了每天要靠药物维持生命一样,而这样的商品房维修保养工程一点不小,费用也不小,搞不好几年下来是一大笔费用。有人说用房屋维修基金啊,可以提取啊,如果不够用怎么办?
老化的房子,在农村的做法都是推倒重建,那么这栋商品房推倒重建吗?
推倒重建费用可不低,你那个时候已经老了,还有钱支撑推倒重建吗?推倒重建后,这个租赁合同又怎么算。
也就是说你还完房贷,接下来还要每年交老化保养费用,从你开始工作,到死,房子就始终压在身上。
另外一个问题,房子寿命30年,租赁合同期约70年,自古以来宅基地可以世代流传,只要土地契约还在,那么就有效,
这里的问题是,房子的租赁合同是70年租约,你把租约传给孩子,可是房屋寿命30年,30年后房屋倒塌,这个租约是不是就彻底废除了?
那么你是否有资格依照这个租约在倒塌的土地上重建房屋
宅基地只要地契还在,那么是可以重建的,但是这个租赁合同是否具备重建效力?
这里又涉及另外一个问题,租约70年,房屋寿命30年,房子倒塌是否就租约彻底失效?因为租约租赁的不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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